为加强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湘潭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参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建设经费管理细则,特制订本暂行细则。
一、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年实施;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绩效考评。
二、专项资金实行依法管理,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参与项目研究与建设人员的积极性,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单独立帐,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支出范围
1、一般业务费,包括调研、教学研究会议费、差旅费、打字复印费、委托加工费等(15%以内);
2、实验教学队伍建设费用,包括教师进修、培训等(10%以内);
3、教学仪器、设备、材料、图书资料、教学软件等购置费(60%以内);
4、教材建设与出版费(5%以内);
5、实验教学与管理的改革研究及教研论文出版费(5%以内);
6、项目建设校外专家咨询费(5%以内)。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