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16-05-20浏览次数:

  5.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体系(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管理规范等)

   1、组织保障

  中心属校、系两级管理的教学单位,中心主任由学校任命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和教务处的监督和协调管理下,统筹调配和管理中心资源,保证中心优质资源的共享和高效利用,具体工作为:中心的规划建设、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实验教学安排、仪器设备使 用维护、实验室安全及日常监督控制;带领中心成员开展科研、教研、教改工作。中心设置2名副主任,具体负责中心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对中心主任负责。

   2、制度保障

  (1)学校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制度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各项实验教学任务完成,具体制定了《湘潭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湘潭大学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暂行办法》、《湘潭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大学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湘潭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湘潭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湘潭大学学生实验守则》等规章制度。

  在以上基础上中心还结合虚拟仿真实验室的特点制定了《力学与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力学与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力学与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力学与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力学与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技术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制定体现以学生为本,并在日常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虚拟仿真中心的检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2)经费保障制度

  学校在中心建设、资源开发和日常运行经费投入给予制度化保障,学校在经费预算时,单独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资源的研制和平台开发,从教学业务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平台的维护和升级,在相关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时,均予以优先立项支持和倾斜,每年还投入专项经费用于信息化设备的购置。

  (3)创新立项保障制度

  学校设有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和大学生研究创新课题,并优先资助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和虚拟仿真软件开发,积极鼓励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立项与建设,在实验教学改革和虚拟仿真软件开发项目的申报、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中心也专门设立了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和大学生研究创新课题,对虚拟仿真实验进行全额资助,资助教师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活动;对学生作品创作、创新性试验进行资助,提供经费保障以及优先使用相关设备等。

   3、管理规范

  为了保障实验教学质量,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形成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具体如下:

  (1)制度上规范教学工作。校、院制定了严格的教学规范,主要包括《湘潭大学教学工作规程》、《湘潭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湘潭大学学生实验守则》等,对实验教学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制定了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2)做好实验前质量控制。组织教师编写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教材,并根据实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实验教材,逐步建立与新实验教学体系相配套的系列实验教材。

  (3)实行实验过程检查与考评。实验开始前要求老师检查学生的预习报告、选题报告或设计方案,经教师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实验操作;实验过程要求有原始记录、中间结果记录,老师进行提问记录学生的过程表现;将实验成绩按比例计入最后的期末成绩。

  (4)成立教学督导组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学校和学院都分别成立教学督导组,对包括实验课程在内的教学质量进行经常的检查与评估,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授课老师及 有关领导。对实验教学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制定了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5)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学评教制度”、“院评教制度”、“教学业绩考核制度”、“督导制度”及“自我评价制度”,监控教学质量,确保实验教学效果良好。

  (6)建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奖励机制。激励教师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研究、促使虚拟放仿真实验管理更加科学、教学方法更加有效、教学体系更加完善、从而确保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人才培养取得突出贡献者将予以重奖。

  5.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

  中心日常建设与运行经费由学校负责拨付,学校将积极努力从各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继续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研究教学型大学建设专项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教学经费为中心正常运转、软件开发及更新、实验实习教学提供经费,并积极争取相关企业经费支持。此外,推动自主开发软件的商业化运行,为中心筹集更多的经费。具体如下:

  (1)省教育厅、省财政投入支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经费:100 万元。

  (2)湘潭大学研究教学型大学建设专项经费:60 万元。

  (3)专业建设经费:20 万元

  (4)其它来源(包括合作企业)提供示范中心建设经费:90 万元。

 

经费使用规划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1 平台软件建设 120 与企业合作研发或独立研发
2 网络建设费 40  
3 教材编写及立体化教材建设 30  
4 教学中心计算机更新等硬件条件建设 80  
总计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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